一、审计证据的类别和质量特征
(一)审计证据的类别
审计证据是指审计组织和审计人员获取的用以说明审计事项真相,形成审计结论基础的证明材料。审计证据在审计活动中占据着十分关键的地位。其重要性在于,它可以用来说明被审计事项与相关既定标准的符合程度,从而对审计事项的某些性质或关键特征(如真实性、合法性)做出结论。
审计证据按存在形态可分为实物证据、书面证据、言词证据和行为证据。
实物证据是指以实物形态存在的有形资产和与审计事项相关的其他各种实物。
书面证据是指以书面形态存在的各种文件资料。
言词证据是指与被审计单位和审计事项有关的人员对审计人员提问所做的口头答复。
行为证据是指反映被审计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及其相关信息处理活动。
不同形态的证据有不同的特点,需要采用不同的审计方法来取证。实物证据、言词证据、行为证据一般还要采用若干方法将其转化为书面形态,以便最终都能归入审计档案。
审计证据按来源可分为亲历证据、外部证据、内部证据和共持证据。
亲历证据是指审计人员通过自身感官和行为而取得的证据。
外部证据是指由被审计单位以外的机构或人士所编制的证据。
内部证据是指由被审计单位内部机构或职员编制和提供的证据。
共持证据则是指或形成于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形成于外部,但在其流转过程中被双方共同持有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