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计建议
审计人员不仅要客观报告审计结果和发表审计意见,还要对如何纠正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改进其中的缺陷提出审计建议。审计人员应在扩充既有的知识和专业技能,基于清晰无误的审计证据和审计结果的基础上提出审计建议,而不是在审计报告中重申已知的观点或证明正在采取的措施。
审计人员提出的审计建议应可评估,以便审计人员日后检查整改的完成情况,这就要求审计建议必须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为此,审计建议中应该详细指出:需要完成什么;为什么需要完成(针对原因);需要在何时何地完成;由谁负责完成等。为使审计建议得到采纳和落实,审计人员应该充分考虑整改措施的成本问题,并且与被审计单位商讨审计建议是否可行。如果整改产生的成本高于带来的收益,那么审计建议就没有意义。
审计建议应针对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导致问题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有些是体制和制度上的,这一类的原因是被审计单位无法改变的。高质量的审计建议一定是针对可改进的原因(即最直接的原因)提出的。在审计实践中,当审计人员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并没有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时,通常的做法是,建议被审计单位做一项专门研究,根据研究结果采取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