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计环境及其对审计的影响
(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审计的要求
4.全面从严治党对审计的要求
2016年,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审计机关发现党的领导干部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应当向同级党组织报告,必要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按照规定将问题线索移送相关纪律检查机关处理。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以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具体包括八项重要任务,其中之一就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同时,提出改革审计管理体制。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都进一步对改革审计管理体制作出了具体部署。改革审计管理体制的目标是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2018年1月,《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或者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应当在本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机构或者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应当在企业党组织、董事会(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国有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总审计师制度。总审计师协助党组织、董事会(或者主要负责人)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审计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审计委员会会议,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审计领域重大工作。我国各级审计机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切实抓好中央审计委员会议定重大事项的落实工作,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审计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促进提高财政资金绩效、促进打赢三大攻坚战、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和反腐倡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审计署主管全国审计工作,坚持审计工作全国一盘棋,推动实行审计全覆盖,大力推进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强化审计机关的上下联动和各个审计项目的统筹整合,避免重复审计坚持跟踪督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促进整改工作与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深化改革紧密结合,切实推动解决问题坚持科技强审,推进“金审工程”三期建设,加强非现场大数据审计应用,精准定位、靶向发力,有效缩短现场审计时间,努力提升审计监督的效能。
审计机关通过加强干部培训、采取审计实务导师制、交流挂职、参与审计项目等强化实战锻炼,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