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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关于2023年度高级审计师考试部分考生考后人工核查的通知

2023-12-14 13:50:27     来源:贝考网校     
高级审计师视频课程

有关考生:

根据《审计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20〕1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考发〔2023〕16号)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部分考生考后人工核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工核查对象

2023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且存在以下情况的:

1.“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包括“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和“撤回承诺”的);

2.学历等证书(证明)因网上无法核验经上传后报考的;

3.有其他存疑情况的。

二、人工核查工作安排

(一)核查单位

考后人工核查工作由考生报考所在地各设区市审计局组织开展。

(二)核查时间

请有关考生于2023年12月18日至20日,携带人工核查所需材料前往报考所在地核查点进行考后人工核查。

(三)核查方式

现场人工核查。如本人不能到现场,需提交委托书。

(四)核查地点

各地核查点和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三、人工核查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2023年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登入“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登录打印,须本人签名、所在单位盖章);

2.从事审计相关工作年限证明1份(需本人签字、所在单位签字盖章,格式详见附件2);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复印件,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初、中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报考中级或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按需提供)。

四、其他事项

1.考生应认真对照报考条件,提交符合条件和要求的核查材料。如未按规定的核查时间和要求到现场完成考后核查的,按核查逾期处理,考试成绩作废。

2.考生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如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的,将严格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予以处理。

附件:

1.各地考后人工核查点和联系方式

报考地区 核查单位 现场核查地址 联系电话
省直 浙江省审计厅 杭州市西湖区体育场路555号浙江省审计厅
1341室
0571-87051641
杭州市 杭州市审计局 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B座杭州市审
计局1107室
0571-85255784
上城区审计局 杭州市上城区望潮路77号上城区行政中心东
上城区审计局911室
0571-89501246
西湖区审计局 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18号西湖区审计局
907室
0571-89510674
萧山区审计局 杭州市萧山区金惠路685号萧山区政府8楼
萧山区审计局817室
0571-89619121
宁波市 宁波市审计局 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市行政中心2号
楼宁波市审计局715室
0574-89186324
鄞州区审计局 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568号鄞州区人民政
府A楼3213室
0574-89189525
慈溪市审计局 宁波市慈溪市三北大街777号政务服务中心
1107室
0574-89591157
宁海县审计局 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218号501室 0574-59997600
象山县审计局 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丹河东路869号1502
0574-65715141
温州市 温州市审计局 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街道321号市行政中心1
号楼温州市审计局2001室
0577-88967721
湖州市 湖州市审计局 湖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号楼湖州市审计局
1303室
0572-2057537
嘉兴市 嘉兴市审计局 嘉兴市南湖区洪兴路217号嘉兴市审计局
609室
0573-82131105
绍兴市 绍兴市审计局 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216号绍兴市审计局
707室
0575-85141014
金华市 金华市审计局 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金华市审计局西辅楼
312室
0579-82495390
衢州市 衢州市审计局 衢州市三江东路51号衢州市审计局610室 0570-3087670
舟山市 舟山市审计局 舟山临城翁山路530号舟山市审计局1112室 0580-2282937
台州市 台州市审计局 台州市行政中心2号楼台州市审计局305室 0576-88585339
丽水市 丽水市审计局 丽水市花园路1号丽水市审计局2008室 0578-2091531
义乌市 义乌市审计局 义乌市江东街道宾王路378号行政七号楼义
乌市审计局B908室
0579-83828381

2.从事审计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参考格式)

浙江省审计厅人事处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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