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查范围
(一)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承办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对成绩有异议,应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省人事考试中心提交成绩复查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二)复查内容只限于答卷卷面分数合计及登录是否有误,是否存在违纪、缺考或其他异常情况,不涉及阅卷员对评分标准及尺度的掌握。
(三)成绩复查过程中,申请人不能参看试卷、答卷、标准答案、视频监控等相关资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复查流程
应试人员在成绩公布30日内向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复查申请表另附)。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人社部考试中心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复核结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反馈考生,复查结果的通知时间视上级主管部门的反馈时间而定。
三、复查方式
应试人员可通过邮政EMS或顺丰快递将申请材料寄送至省人事考试中心。
提交材料:①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②准考证;③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每科1份)。
地址:河南省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通航路交叉口 中国中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A座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1617信访与服务部 邮编451162 电话0371-61612719
四、填写成绩复查申请表
如图所示
考试名称 | (参加考试的全称) |
姓名 | (张三) |
身份证号 | ******************(18位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1**********(注明号码归属地) |
工作单位 | (报名考试所在单位) |
申请复查科目 | (科目全称) |
准考证号 | (复查科目对应的准考证号码) |
原始成绩 | (违纪、缺考、零分、分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