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完善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申报评审材料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14〕121号)及近几年组卷要求,结合网上申报的实际,对部分内容又进行了细化、补充。各单位经公示确定申报人员后,要组织申报人员提供有关材料并严格按照各项要求填报、组织申报评审材料:
一、申报评审材料的类别和数量
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三份(原件);(附件1、2)
⒉《申报评审XX系列XX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三份(原件);(附件3、4)
⒊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原件);(附件5)
⒋申报晋升人员量化评分推荐排名表(原件);(附件6)
⒌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复印件)、《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注:转评后晋升的,需同时提供转评前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⒍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登记表(原件);(附件7)
7 专业技术人员破格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登记表(原件);(附件8)
8 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备案表;(样表见冀人社字〔2020〕280号)
9 社保缴费记录或证明(原件);
注:工作单位使用社会保险系统自助打印,并审核盖章后入卷;社保由人力资源公司代缴的,还需提供代缴证明。
10.单位局域网或单位明显位置张贴申报推荐公示首页和本人页的打印截图或照片(原件);
注:公示时间一般是5个工作日,对本单位所有申报正高、副高、中级人员进行统一公示,申报材料及申报人员不经公示的,一律不准推荐参评,打印后的截图或照片上需加盖公章。公示内容:
⑴申报人员《申报晋升人员量化评分推荐排名表》;
⑵《申报评审XX系列XX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
⑶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的推荐人员名单。
11.学历资历:
⑴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注:需提供第一学历、最高学历及与评审专业相关的学历学位。
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注:验证有效期要在2021年12月底前有效。2000年之前网上查询不到的学历,可以申请学历认证或提供学籍材料入卷。
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注:转评后晋升的,需同时提供转评前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⑷专业考试合格证书或合格证明(复印件);
注:专业考试合格证书是指考评结合专业需要进行参评资格考试的合格证明,如卫生、会计、审计、统计、经济等专业。
⑸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从业资格证书是指有从业准入要求的专业,须提供相应的从业资格,如教师资格证、律师资格证、新闻记者证等。
⒒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
⑴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来年度考核情况一览表(原件);(附件9)
⑵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来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附件10)
⑶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⑷专业技术人员基层服务鉴定表(复印件);
⑸工作总结(原件)。
⒓业绩成果:
⑴各种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⑵科研立项、结项及科研成果鉴定(复印件),效益证明(原件);
注:业绩成果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课题(项目)包括立项、结题(验收、鉴定)材料的封面,个人排名、立项、结题(验收、鉴定)单位盖章页。其中个人排名页面须加盖立项单位或鉴定(验收)单位公章。发明专利须附专利申请文件,申请人缴纳申请费、登记费收据、专利登记手续、专利证书等。
科研、推广项目(课题)要有立项书、结题报告等,属团队项目(课题)的,由单位对其项目中作出实际贡献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施工项目要提交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另附签章记录齐全的、能证明本人主持(参与)工程的佐证材料,包括行政主管部门的工程备案人员名单、有本人签字的施工、验收过程的规范性资料(比如:分包合同、材料单、竣工图、会议纪要、监理报告、设计文件签署页、审查机构盖章的施工图设计签署页、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造价文件及编制人员签署页、标书、预决算书、工程质量委托书等)。
⒔论文著作:
⑴论文(复印件);
注: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复印刊物的封面、主办单位页、目录页、正文等,外文须附中文译文。
⑵用人部门(单位)盖章的论文网上检索页(复印件);
注:论文须在中国知网(www.cnki.net)、万方数据(www.wanfangdata.com.cn)或维普网(www.cqvip.com)上进行检索验证。
⑶著作(复印件);
注: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摘要)页、编委会名单页、标有著作字数页等。
⑷用人部门(单位)盖章的网上检索页(复印件);
⒕委托申报评审函(原件);(附件11)
⒖申报评审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登记情况表(原件)(附件12)
二、申报评审材料的组卷要求
1.材料袋封面,按规定的统一格式制作。(附件13)
2.装订册封面和目录,按照统一要求的格式和内容排版打印。(附件14、15)
3.材料袋封面和装订册封面需加盖公章。
4.除评审表、一览表、委托申报评审函及申报评审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登记情况表外,其它材料装订成1册,A4纸大小装订。
5.装订册要按照规定的装订目录顺序装订,全部标页码,页码编写在每页右下角,且和目录对应。按目录分类顺序对个人申报材料相应进行归类,对目录中二级目录以下的材料顺序,申报人员可自行排序。
6.委托申报评审函和申报评审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登记情况表报卷时提交省人才中心,不装入材料袋;其他材料按要求组卷后统一装入材料袋。
7.所有表格按要求粘贴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再另行准备一张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及出生日期。
8.呈报的评审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填写、打印正规、整洁,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漏页、缺页。应提供原件的不得以复印件代替。
9.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负责审核材料的真实性,所有呈报材料的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审核人签字并注明“原件已审核”、审核日期等字样,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本人参评资格并追究单位及审核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