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审计师评审不可以用高级会计师的论文,根据高级审计师审计及相关理论研究成果的要求,论文的发表必须经两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专家鉴定为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审计相关论文,因此不可以使用高会的论文代替。
【高级审计师评审可以用高级会计师的论文吗】
高级审计师评审中对于研究成果的要求:
论文著作经两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专家鉴定为有较高学术价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和国际统一刊号(ISSN)的报纸和期刊、《中国审计报》、《安徽审计》、《安徽内审》上发表3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000字),其中,在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以上(在县区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上述要求的论文为2篇,其中1篇在国内统一刊号(CN)上发表);
2.在正式出版社出版过有统一书号(ISBN)较高学术价值的审计或相关专业著作,本人独立撰写2万字以上,并且至少为第三作者,并作出标注;
3.主持或承担的审计科研课题、政策研究课题、调查研究课题(如果仅参与课题研究,其排名须在前三位),有独到见解或理论创新,对审计或相关工作具有指导意义,其成果经同行专家鉴定,被认为具有国内较高水平;
4.作为主要完成人(作者排名前三),开发审计模型或者创新审计技术方法,被市级以上单位正式采用或者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