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山西省审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山西高级审计师职称评定条件包括工作经历条件、业绩成果条件、学术技术条件三个方面。
【山西高级审计师职称评定条件】
1.工作经历条件
任现职以来,从事审计工作经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担任大中型审计项目的主审5次以上。
(2)主持实施全国性行业审计、审计调查2项以上,或省级行业审计、审计调查3项以,上,或市级行业审计、审计调查4项以上,或县级行业审计、审计调查5项以上。
(3)主持有关部门交办的专案审计工作,其审计结果成为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案件审理的重要依据。
(4)担任审计署或省级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专案审计项目的主审2次以上,或担任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专案审计项目的主审3次以上
(5)主持或承担由国务院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下达的审计科研课题、政策研究课题、调查研究课题1项以上(如果仅参与课题研究,其排名须在前3位),或由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所属科研机构、省级审计部门或省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市人民政府下达的前述课题2项以上。
2.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以来,须取得下列审计工作业绩成果之一:
(1)在担任主审的大中型审计项目中,有1项以上获得省级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或有3项以上获得市级审计机关优秀
审计项目,或有4项以上获得县级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
(2)在承担的审计或审计调查工作中,所反映的问题具有典型性或预见性,所提出的建议、意见对工作有指导意义,其中有1项以上被国务院采用,或有2项以上被审计署或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省级人民政府采用,或有3项以上被省级审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市级人民政府采用,或有4项以上得到被审计单位或委托单位采用,并取得显著成效。
(3)承担有关部门交办的专案审计工作,其审计结果成为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案件审理的重要依据。
(4)创新的审计方法或先进经验,被省级审计机关、省级业务主管部门采用并推广1 项以上,或被市级审计机关、市级业务主管部门采用并推广2项以上。
(5)作为主要执笔人制定过市级以上行业或一个大中型企业的审计操作规程、审计工作制度或审计发展规划,并经主管部门批准正式实施。
(6)主持或承担的审计科研课题、政策研究课题、调查研究课题(如果仅参与课题研究,其排名须在前3位),有独到见解或理论创新,对审计或相关工作具有指导意义,其成果经同行专家鉴定,被认为具有国内较高水平。
3.学术技术条件
任现职以来,学术技术水平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正式出版过一部审计或相关专业著作,本人独立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或编写一部正式出版的审计或相关专业教材,本人独立撰写部分不少于8万字。
(2)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审计专业核心期刊_上公开发表专业论文1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000字,下同),
(3)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专业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审计专业论文3篇以上,或在省级新闻出版部门认可的有内部刊号的专业刊物上独立发表审计专业论文或调查报告4篇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