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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审计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政策解读

2023-01-07 21:57:12     来源:贝考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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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审计厅印发了《云南省审计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云人社发〔2022〕45号)(以下简称《标准条件》)。为了便于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审计主管部门、相关单位和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更好地理解、把握《标准条件》的相关内容和要求,现对《标准条件》的有关政策进行解读。

问:《标准条件》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发挥职称评价在审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的激励导向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审计署关于深化审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84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17〕2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国家、云南省关于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全省审计专业人员职称评审实际,充分吸收省外有关审计专业人员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和标准,经组织省内同行专家进行多次论证,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形成了本《标准条件》。

问:《标准条件》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标准条件》共分为六章20条,主要内容是:

第一章为总则,共4条。主要说明了制定评审条件的目的、意义,明确了通过审计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促进审计事业发展的导向要求。

第二章为适用范围,共1条。主要明确了审计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的范围对象。

第三章为申报条件,共3条。主要明确了申报审计专业高级职称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申报各层级职称须具备的学历和资历条件。

第四章为评审条件,共2条。主要明确了评审审计专业人员高级职称须具备的条件,包括基本条件、业绩成果和研究成果等方面的要求。

第五章为特殊申报评审条件,共2条。主要对不具备相应学历和资历条件,但工作业绩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明确了破格申报正高级审计师评审的相关条件。

第六章为附则,共8条。主要明确了评审条件需要说明的其它情况,包括不得申报的情形和规定、相关审计专业技术资格的界定、其他文本表述定义说明等内容。

问:《标准条件》适用的范围是什么?

答:本《标准条件》适用于我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等,直接从事审计专业技术工作,符合本专业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问:高级审计师和正高级审计师如何申报评审?

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高级审计师(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实行“考评结合”的方法,通过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资格考试,其考试成绩符合国家合格标准或者我省合格标准(地区标准)的,在成绩有效期内按规定参加年度评审。正高级审计师(正高级)申报评审,实行评审的方法,具备副高级审计师或副高级会计师职称后,按规定参加年度评审。

问:《标准条件》与以往相比,最大的变化是什么?

答:《标准条件》遵循了审计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人才职业特点和成长规律,进一步体现了职称评价在审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中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一是新增或明确了相关层次专业职称可以申报参加相应审计专业资格考试及职称评审,进一步拓展审计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空间,畅通职业发展通道。具体明确了取得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工程师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参加高级审计师考试时,可以视同具备审计师职称;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在参加正高级审计师职称评审时,可视同具备高级审计师职称。

二是淡化了论文要求。论文、论著等研究成果,其发表的数量、论文引用榜单和影响因子排名等比以往的条件有所调整。

三是拓宽了评价维度。评审条件不再唯论文、唯奖项,而是从技术工作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工作业绩贡献等维度客观评价申报人的专业技术水平与能力,评价条件更加科学、贴合实际,突出了审计专业技术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的业绩贡献。

四是向基层一线倾斜。对在县及以下国有企事业单位、我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审计专业技术人员,在学历资历、业绩条件等方面均有放宽的要求,重点考察其实际工作能力、业绩贡献,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扎根基层、服务基层。

五是注重考虑了申报对象群体变化后的实际。对以往以国家审计人员为主要申报评审对象,相应评价标准以为国家审计内容为基准进行考量的情况,调整为尽量满足职称政策改革后参加申报评审的对象群体为广大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人员、社会组织、个体民营企业中等申报对象群体,相应评价标准的考量内容也予调整。

六是畅通优秀专业人才特殊晋升通道。对于不具备规定资历和学历条件,但业绩贡献突出的审计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特殊评审条件的,可按规定申报评审。

七是把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放在职称评价的首位,坚持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恪守审计准则和职业操守。明确和强调了对申报评审中有违背职业道德、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查处及惩戒,充分体现了国家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意见中“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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