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事处,中央驻呼单位人事部门,各自治区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内人社发〔2017〕3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204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学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企事业单位(包括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呼和浩特民族学院、包头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业技术人员;中央驻呼单位在我区参加职称评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各盟市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时和内容
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共30个学时,全部为必修课。学习内容包括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网络信息安全、科技创新、数字经济、绿色发展及乡村振兴等相关课程。学员在学习完所有课程后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成绩,公需科目学习记录会自动上传人才信息库,学员也可自行打印成绩合格证书。
三、学习平台
自治区直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在线学习工作由自治区人事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选择以下任一平台均可完成公需科目的学习。
(一)内蒙古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学习网(nmg.chinahrt.com),移动端融学APP可以与电脑网页端同步学习,并支持下载课程,离线学习。
技术支持咨询电话:400-015-0009,400-652-0666。
(二)内蒙古人才培训网(zj.nmgrcpx.com),微信搜索“云知识教育”小程序可以与电脑网页端同步学习,并支持下载课程,离线学习。
技术支持咨询电话:400-160-8686,(0471)5618025。
四、学习时间和审验登记
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开网时间为2024年1月1日,学习和考试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未完成2023年、2022年、2021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此时间段内进行补学。
自治区审验卡打印全面实行网上办理,不再发放继续教育证书。学员完成公需科目学习、考试后,必须同时完成专业科目的学习,之后登陆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自行打印审验卡。
五、学习费用
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学习费用按《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培训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发改费字〔2018〕1399号)收取,30个学时共75元。学员自行登陆在线学习平台,在线缴费即可学习。
六、其它事宜
(一)各盟市人社部门、有关单位和继续教育基地应高度重视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的网络学习工作,接到此通知后尽快安排专业技术人员上网学习,并加强学员学习档案的登记、审验和管理工作。
(二)评审的学时要求、享受减免继续教育学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相关政策文件、管理办法、学习通知、学习流程、专业课基地信息等在学习平台公布。
(四)为丰富学习内容,方便学员查阅资料,学习平台提供科技文献、期刊阅览、在线图书、有声读物、资讯资料等,学员可免费浏览和下载。
内蒙古人事考试院咨询电话:(0471)6944663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