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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关于报送2024年度高级审计师职称评审材料的公告

2025-03-17 22:02:20     来源:贝考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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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我省2024年度正高级审计师、高级审计师职称评审材料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审依据和范围

(一)评审依据

正高级审计师、高级审计师评审标准条件依照《山东省审计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审计系列正高级审计师、高级审计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审字〔2022〕4号)执行。

(二)评审范围

凡在我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审计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省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以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外省专业技术人才委托评审的,需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交外省省级职称综合管理部门开具的委托评审函。中央驻鲁单位和外省国有驻鲁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专业技术人才,如需委托评审,需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开具委托评审函,相关程序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简化中央驻鲁单位高级职称委托评审手续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63号)规定执行。

省内职称自主评聘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委托评审的,需向省审计专业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开具委托评审函。评审结束后,评委会将书面反馈评审结果,单位按规定自行公示公布、自主聘用。

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基层人才、援疆援藏援青人才、东西协作援派人才、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才、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工程技术人才、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等有特殊政策的,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申报和审核要求

评审材料申报实行个人网上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呈报部门复核后报山东省审计专业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以下简称办事机构)的申报程序。

(一)申报要求

申报人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材料申报。职称申报评审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申报人对本人申报行为负责,承诺申报内容及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涉及国家秘密的申报材料,一律不得上传平台,申报人应通过线下方式报送。

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要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二)审核要求

1.单位审核

用人单位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可以由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推荐上报或者人事代理机构推荐上报。

2.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办事机构审核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办事机构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

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三、报送时间和地点

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3月18日至4月8日。时间截止后,申报系统关闭,不再受理申报业务。各呈报单位需将《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系统生成)一式4份、《六公开监督卡》、报送到办事机构。各呈报单位在报送材料时,需一并提交由系统导出的申报人员花名册(2份),加盖呈报单位印章。《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中“所在单位”“主管单位”和“呈报单位”负责人签字处由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公章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职称专用章。联系电话:0531-51772318,0531-51772403;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共青团路88号1708室;邮政编码:250002。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正高级审计师,需经山东省审计专业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面试答辩通过后,再行评审。面试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申报的业绩成果、著作论文等相关评审材料,其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28日,超期的不予认可。

(三)审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收费按照《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规定执行,每人360元。本次评审实行网上缴费,评审材料经办事机构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可及时查看评审系统并按提示要求进行缴费,办事机构不再集中收取费用,过时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

(四)办事机构对不规范、不完整的申报材料退回并向申报人员说明修改意见,提供一次修改机会。申报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后重新报送。因申报人员未按时报送等原因影响评审结果的,后果由申报人员本人承担。

五、纪律要求

(一)严肃评审纪律。申报人不得伪造、涂改证件及证明,不得提交虚假材料,不得有其它违反评审规定的行为。对于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人员,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中,涉嫌违纪违规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予以核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二)加强监督检查。用人单位要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工作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主动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对评审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认真进行核查,经查属实的,要严格按规定予以处理。

(三)强化责任追究。对职称申报、推荐、呈报和评审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发现问题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办事机构对提交的申报材料,发现其审核不认真或者违反评审政策、违反评审程序的,可以采取通报的方式,指出相关单位工作失误,提出整改意见。被通报单位拒不改正,影响评审材料按时申报或者如期开评的,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职称评审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山东省审计厅

2025年3月17日

山东关于报送2024年度高级审计师职称评审材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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