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目标
审计目标是审计行为的出发点,是审计活动要达到的境地。
国家审计机关的目标侧重于维护国家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内部审计机构的目标侧重于促进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社会审计组织的目标侧重于提高财务信息的可靠性,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服务于市场经济。
在现实工作中,我们还常常根据审计目标的不同将审计业务划分为不同的类型。例如,在传统的财务报表审计中,审计目标是对所审计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并实现公允反映发表意见,而在政府绩效审计中,审计目标则是对被审计单位履行职责过程中使用和管理公共资源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检查和评价。
根据我国现行审计法律规定,国家审计的目标是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根据审计署2018年颁布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11 号),我国内部审计“是指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按照我国内部审计准则的规定,内部审计的总体审计目标是,审查和评价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财务报表审计的目的是提高财务报表预期使用者对财务报表的信赖程度。
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时,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使得注册会计师能够对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发表审计意见;
二是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根据审计结果对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并与管理层和治理层沟通。
具体审计目标是上述总体审计目标在具体审计项目中的细化。换句话说,每个具体审计项目,其审计目标是非常具体的,而且是不同的。
确定审计目标主要应考虑以下四个方面的因素:
1.重大政策措施
具体审计目标的确定应当充分考虑党中央、国务院对经济形势的重大判断,被审计单位所在行业的重大政策措施和改革部署,特别是国家审计,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自觉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下确定审计目标和方向,做到一切服从大局,一切服务大局。
2.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审计目标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法律法规要求是确定审计目标的基本依据。国家审计机关必须严格依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权力,才能确保依法审计、客观公正。离开了法律法规,审计工作就失去了根本依据和标准。
3.预期使用者需求
审计目标的确定应当符合预期使用者需求,如国家审计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充分考虑决策机关、主管机关、其他监管机关及被审计单位等预期使用者的需求,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需要根据业务约定事项和内部章程考虑治理层、管理层、外部监管机构、利益相关者等预期使用者的需求。
4.审计资源水平
审计自身的能力和水平对于审计目标的发展变化有重要影响。审计目标的确定应当立足于审计实际情况和自身发展规律,超出审计能力范围的目标只能是期望和空想。
审计目标不仅影响审计方案的编制,还影响审计的实施和报告,在整个审计项目中发挥着引领方向、规范过程的作用。
在计划阶段,审计人员必须确定审计目标,审计目标的确定影响审计思路和重点的确定,审计标准的选择,以及审计的范围和程序、方法的设计。
在实施阶段,审计人员要围绕审计目标收集审计证据,不断对审计证据进行评价和鉴定,如果发现所实施的审计程序不足以达到审计目标,审计人员还要考虑采用其他替代程序,补充收集证据。审计人员要根据收集的证据进行分析归纳,提出初步的审计意见和建议。
在报告阶段,审计人员需要根据审计目标编写审计报告,出具评价意见,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根据其对审计目标的影响程度来决定是否写入审计报告进行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