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和整理审计证据
鉴定审计证据,首先是鉴定证据本身的真实性及可靠程度,认定具有证明事项能力的资料,对不具有真实性的资料予以舍弃;其次是鉴定证据资料与被审计事项的相关性,能否直接或间接地证明被审计事项,对那些没有关系的证据也应舍弃;最后是判断证据内容是否重要,即证据的内容应该是证明和评价被审计事项所不可缺少的。
整理审计证据是指把经过鉴定的审计证据进行归纳、分类和综合,把具有个别证据力的分散的审计证据有机地联系起来,形成综合证明力,以证明被审计事项。
审计证据整理的基本方法主要有分类法、计算法、比较法、小结法和综合法。
审计证据整理的基本技巧主要有矛盾解决法、联系整理法和共性归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