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机关应当建立审计整改检查机制,督促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根据审计结果进行整改。审计机关主要检查或者了解下列事项:
(1)执行审计机关做出的处理处罚决定情况;
(2)对审计机关要求自行纠正事项采取措施的情况;
(3)根据审计机关的审计建议采取措施的情况;
(4)对审计机关移送处理事项采取措施的情况。
审计组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应当及时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
审计机关在出具审计报告、做出审计决定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检查或者了解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的整改情况。
审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方式检查或者了解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的整改情况:
(1)实地检查或者了解;
(2)取得并审阅相关书面材料;
(3)其他方式。
对于定期审计项目,审计机关可以结合下一次审计,检查或者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检查或者了解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的整改情况应当取得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