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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审计】2023高级审计师案例分析考试重点(九)

2022-10-14 14:43:20     来源:贝考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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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建设项目前期决策审计

第四节 建设项目报批报建审计

建设项目报批报建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对建设项目完成内部决策之后,按规定取得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机构审批审核、核准批准、评估评审、检验验收等行政许可或审批情况的确认。

一、业务概述

(一)外部行政审批事项

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是投资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之后、开工之前,由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向项目单位做出的行政审批事项。这里有两个主要要素:一是时间段,是在核准批准后、开工前。这区别于核准批准前办理的前置审批事项,也区别于开工后竣工前办理的竣工验收相关手续。二是参与主体,应由项目单位提出申请,相关部门作出行政审批。这区别于行政机关之间征求意见等内部程序,也区别于项目单位委托相关中介机构做出的强制性评估评审等事项。

建设项目需要取得的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涉及多个部门、多个行业,较为繁杂,且各地方政府均有不同要求。近年来,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化,建设项目所需行政审批事项逐步减少。

在目前实践中,所有建设项目都会涉及的报批报建,也就是投资项目开工前通常都需要办理的事项包括: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类许可证核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供地方案审批(国土资源部门);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气象部门);应建防空地下室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人民防空部门);非重特大项目环评审批(环境保护部门);节能审查意见(发展改革部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部门)。

建设项目由于自身功能、行业、规模特点,涉及交通、水利、风景名胜区、海洋、民航、水土保持、煤矿、宗教、国家安全、核设施、文物等事项的,还需要办理其他审批手续。

此外,不需要建设项目申报审批,但需要政府部门间征求意见的,主要是军队有关部门2项:贯彻国防要求、军事设施保护意见。

除许可、审批项目外,建设项目还需要申报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5项:

安全监管部门2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国土资源部门1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气象部门1项:重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

地震部门1项:地震安全性评价。

(二)内部报批流程

建设项目除满足外部立项、核准、报批报建要求外,也必须满足内部审批流程。常见的建设项目内部审批流程包括内部投资评审、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会议决策、投资估算评审、投资计划上报和下达等等。

二、审计目标和内容

(一)审计目标

1.核实报批报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完整性。建设项目所办理的各项报批报建手续应真实存在,上报文件应真实、可靠、完整,各审批文件应由相关政府机关出具,内容应符合建设项目实际情况。

2.查实报批报建程序合规性,批复恰当性。建设项目应按规定程序、时间要求履行所有必要的报批报建手续,各项报批报建手续应按照法定或规定程序,由相关部门核发。

3.确认报建手续完成及时性,审批要求合理性。审计也要确认各项报批报建手续办理是否及时,审批中如提出过高要求给项目建设增加成本或建设周期,影响项目可行性,应提交决策部门重新决策。

(二)审计内容

1.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审批程序的规范性。审查建设项目是否取得或办理项目选址规划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审批、环保审批、消防、工程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证等行政许可文件。

2.建设项目行政许可批复的真实性。审计建设项目办理或取得上述行政许可文件的过程和程序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建设项目行政许可的时效性。审计建设项目办理或取得上述行政许可文件是否制约项目建设进度,导致项目不能按计划投入使用,从而影响项目发挥其经济性和效益性。

4.建设项目内部审批流程完备性。审计项目是否按组织内部规定履行审批并取得了必要批复文件,是否按照批复内容执行。

三、审计程序和方法

(一)需要取得的资料

1.建设项目选址规划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

2.土地使用审批手续、环保审批手续。

3.土地使用证,征地、青苗补偿、拆迁安置等手续。

4.消防手续、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及施工许可证。

5.土地、地勘、市政等审批文件,其他相关单位、部门的审批意见。

(二)审计取证

1.审查项目建设单位是否到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规划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否办理土地使用审批、征地、青苗补偿、拆迁安置、环保审批、消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证。

2.查阅上述审批手续的申请和批复文件,审查上述审批手续的批复是否真实;对照审查相关申报材料,审核其事实、数据等是否存在虚假;审查相关审批手续的报批、批复时间是否合理。

3.采用检查、查勘、分析性复核等方法,抽查规划、土地、环保、消防等关键指标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4.检查建设项目是否取得组织(法人)内部决策机构立项批准。组织属于行政事业单位的,需要经过内部人事、财务等部门审批;属于国有企业的,需要取得政府作为产权人行使有关资产管理审批权力的,审计也应当关注相应报批程序的执行。内部审计机构还应关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及其趋势,提出调整项目规模、布局、技术方案等咨询意见,防范未来法律风险,提升项目效益。

5.检查项目建设过程中,是否遵守了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勘察设计管理、概算审批和调整管理方面的管理和审批程序;建设项目需要取得政府财政优惠待遇审批(主要是政府基金使用、税费减免、进入政府产业园区等事项)、授予荣誉称号审批和宗教民族政策性等事项审批的,审计也应关注相关报批事项的履行。

6.检查项目竣工前,是否根据相关规定办理了单项工程初步验收、试运行、环境保护、劳动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财务决算审计、竣工资料档案验收等必要手续,是否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并按规定时间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7.内部审计机构要通过确认建设项目各项建设行为的合规性,评估建设项目法律风险,并提出防范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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