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审计
第一节 建设项目工期管理审计
一、业务概述
建设项目工期管理,或称进度管理,指的是保证项目准时完工所必需的一系列管理过程和活动。项目进度管理的目的是对建设项目进行计划、组织、协调、控制。项目进度管理是建设项目能否按期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关键,也制约着工期、成本两大管理目标的实现。
二、审计目标和内容
(一)审计目标
1.核实工期管理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项目进度管理计划编制和执行以及项目进度款支付使用等环节各项进度管理工作应真实存在,各项关于项目进度管理记录资料应真实、完整。
2.确认工程进度是否满足合同要求,工期变更和索赔是否合理,审查进度计划编制是否以安全生产、厉行节约为前提,工程设计、施工进度、工程款到位、各类资源配置是否与进度计划相匹配;审查进度计划变更是否按规定程序通过相关部门审批,是否经济合理;审查进度款支付是否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依据,变更索赔日期和金额是否合理。
(二)审计内容
1.建设项目进度管理计划编制情况。审查各合同文件、施工方案关于工期和项目进度的规定是否一致;是否建立了进度计划管理的体系和制度,进度计划编制是否以安全生产、厉行节约为前提,满足合同要求。
2.建设项目进度管理计划执行情况。检查建设单位和监理进度检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各种进度管理计划、已完工程量统计表等资料,审查进度计划的落实情况;审查计划变更的原因是否属实,变更后的进度计划是否合规、完整可行,进度计划变更是否按规定程序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三、审计程序和方法
(一)需要取得的资料
1.由于建设项目进度管理工作专业性强,审计人员应当收集被审计项目所在行业适用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规范性文件。
2.审计人员应当从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取得进度管理制度与保证制度、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物资供应合同、分包合同、监理合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设计进度计划、材料和设备供货计划、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验收资料、相关工作记录等资料。
3.审计人员还应当通过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取得施工单位的施工合同文件(包括总承包合同及分包合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方案、项目进度管理计划(包括工程总进度计划、各项目子系统进度计划、各子项目工程进度计划)、项目资源需求计划、费用计划、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等资料。
(二)内部控制测评
1.内部控制调查。检查建设单位是否编制了施工合同文件、委托监理合同文件、施工总方案等,各合同文件、施工方案中关于工期和项目进度是否有明确规定。检查建设项目是否建立了进度拖延的原因分析和处理程序,对进度拖延的责任划分是否明确、合理(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处理措施是否适当。
2.内部控制测试。检查建设项目进度管理计划是否符合文件规定及工程定额标准,是否完整、可行。抽查工程总进度计划、各项目子系统进度计划、各子项目工程进度计划,确认是否存在各系统不均衡发展的情况;子项目进度计划是否与总进度计划一致。采用抽查或穿行测试,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设计进度计划、项目资源需求计划、费用计划、设备材料的供货计划等是否确实执行。
(三)审计取证
1.检查工程前期立项和报建报批手续的办理是否及时,是否影响工程按时开工,是否形成资金和设备闲置浪费。
2.检查现场的原建筑物拆除、场地平整、文物保护、相邻建筑物保护、降水措施及道路疏通是否影响工程的正常开工。
3.检查施工图设计完成的时间及其对建设进度的影响,有无因设计图纸拖延交付而导致的进度风险。
4.检查是否有对材料和设备等因素影响施工进度采取控制措施。
5.检查建设单位和监理进度检查报告、施工总方案、项目资源需求计划、费用计划、各种进度管理计划、已完工工程量统计表等资料,审查核实是否存在由于资金资源供给迟缓或过快导致进度偏差的情况。
6.检查设计变更处理流程是否完备,是否有效运行,有无因设计变更申请处理滞后等原因造成进度拖延,有无因不当管理造成返工、窝工情况。
7.检查对索赔的确认是否依据网络图排除了对非关键线路延迟时间的索赔。
8.关注项目受到资源约束或外部环境变化时,是否对进度计划进行调整。审查计划变更的原因是否属实,变更报价是否合理,变更后的进度计划是否合规、完整可行,进度计划变更是否按规定程序通过相关部门审批,由于进度计划变更导致的施工单位赔偿金额是否符合合同规定和变更实际情况。
9.审计人员应当努力发现工期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平衡建设项目工期、质量、成本三大目标,更好地实现建设项目综合效益的建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