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制度
(三)内部审计的发展
时间 | 机构 | 事件 |
1983年 | 审计署成立之后,相继发布了一系列与内部审计有关的规定和要求,国有企业和政府部门都建立了内部审计机构 | |
1987年 | 中国内部审计学会成立,随后作为国家分会加入了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 | |
2018年1月12日 | 审计署 | 发布了修订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11号),自2018年3月1日起执行 |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明确要求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本规定和内部审计职业规范,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审计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
该规定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特别是《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等党中央、国务院文件对新时代的审计监督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该规定不仅对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以及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作出了规定,调整了内部审计职责范围,而且还进一步强化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明确了内部审计结果运用范围,规定了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的职责范围、主要方式等。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作为内部审计专业组织,制定和颁布了《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为内部审计人员开展内部审计业务提供了指南和衡量工作质量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