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
2022年1月,审计机关派出审计组对A局(中央行政单位)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情况进行审计。A局现有40个二级预算单位(含部分事业单位),其中派驻地方的二级预算单位16个。审计组重点对A局本级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了部分二级预算单位,发现以下情况:
1.A局2019年、2020年、2021年分别为甲项目申请财政拨款预算1.1亿元、1.2亿元、1.2亿元,2018年年底至2021年年底分别累计结转0.3亿元、1.04亿元、1.98亿元、2.76亿元,2021年A局"二上"部门预算中为甲项目申请财政拨款预算1.2亿元。
2.A 局驻某省的二级预算单位B分局在该省财政厅设立零余额账户,单独建账核算向该财政厅申请的专项经费。2020年、2021年分别取得专项经费500万元、600万元。B分局解释,由于这部分专项经费是地方财政支持B分局发展的资金,因此,未在上报A局的部门预算中反映。
3.A局2021年12月10日有一笔会计核算分录∶
借:经费支出---项目支出 777 200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777 200
查看该分录的原始凭证及其附件,该笔分录核算的内容是:A局委托C公司建设一条试验线,约定按建设进度支付款项,试验线试运行结束支付47.72万元,项目最终验收合格支付30万元。现A局的试验线正在试运行。同时,审计人员注意到,2021 年12月9日,A局基本存款账户收到C公司转来的一笔77.72万元的款项,A局将其挂在“其他应付款”科目。
4.A 局具体负责对某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提出资金分配建议方案。2021年,A局举办3期专项资金申报培训班,培训专项资金申报等事宜。该培训由A局主办、A局所属培训中心(二级预算单位)具体承办,对参加培训的人员按每人100元收取培训费,用于授课教师和管理老师的劳务费等支出,培训教室由与培训中心有业务往来的D 公司代租并支付费用。同时审计发现,培训中心以A局是行业主管部门的名义,自行设立了与该行业相关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并收取培训费和职业鉴定费。
5.A局的2个内设机构分别负责具体分配2类专项资金,一类主要支持新兴产业发展,一类支持新旧动能转化。审计发现,E 企业 2020年11月,以同一项目(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但使用不同名称同时申报了2类专项资金,申请金额分别为800万元、750万元。2021年3月,2个项目的资金申请都得到了批准,截至审计时,E企业已收到补助资金合计1550万元。审计人员延伸E企业,该企业对此解释,由于不知道能够申请到哪项资金,为提高获得补助的概率,故采取同时申报2项资金的方式。
二、要求
(一)根据“资料1”,请指出A局存在的问题,并做简要分析。
(二)根据“资料2”,请指出B分局存在的问题。
(三)根据“资料3”,请指出A局可能存在的问题和进一步的审计思路。
(四)根据“资料4”,请指出A局和培训中心存在的问题。
(五)根据“资料5”,请指出A局存在的问题。
三、参考答案
(一)请指出A局存在的问题,并做简要分析:
1.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合理。在甲项目近年来每年均存在大量结转资金且结转资金规模逐年增加的情况下,A局2021年仍按照以前年度预算规模为甲项目申请财政拨款预算。
2.大额结转资金未及时处理。对于结转资金中预计当年难以支出的部分,按照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调剂用于其他急需资金的支出;对于连续2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交回同级财政部门统筹使用。
(二)请指出B分局存在的问题∶
1.B分局的预算应该由中央财政保障,不应从地方财政取得财政拨款。
2.B分局未将从地方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纳入本单位预算。
3.B分局只能有一个零余额账户,不应在地方财政再单独开设零余额账户。
(三)请指出A局可能存在的问题和进一步的审计思路:
1.A局可能存在的问题:
A局可能是与C公司串通,由C公司帮助其将本应在零余额账户管理的试验线项目资金转入A局的实有资金账户。
2.进一步的审计思路:
一是要求A局说明收到的在“其他应付款”中核算的77.72万元的性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是要求A局说明向C公司提前支付款项的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是延伸调查C公司,检查C公司收到A局转来的试验线项目资金的账务处理情况,是作为收入还是挂往来科目核算。
四是检查C公司向A局支付77.72万元的相关凭证,核查C公司向A局转款的账面处理,了解具体原因等。
(四)请指出A局和培训中心存在的问题:
一是A局举办的培训班,应由A局承担费用。
二是培训中心不应向培训对象收取培训费,而应向A局收取费用。
三是租用教室的费用不应由D公司承担。
四是开展职业鉴定必须取得相应资质并得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不能自行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并收取费用。
(五)请指出A局存在的问题:
一是设置的2个专项的投向类同。
二是A局应该建立不同司局之间的协调机制,避免多头申报和重复给予同一项目财政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