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
2020年6月,审计组对某国有企业2019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被审计单位提供的2019年度和2018年度的利润表数据,见表28:
表28 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审计后) |
一、营业收入 | 9 810 000 | 16 161 000 |
减:营业成本 | 6 570 000 | 9 168 800 |
税金及附加 | 495 000 | 838 200 |
销售费用 | 480 000 | 514 000 |
管理费用 | 720 000 | 798 000 |
财务费用 | 300 000 | 387 000 |
加:投资收益 | 470 000 | 492 000 |
二、营业利润 | 1715 000 | 4 947 000 |
加:营业外收入 | 130 000 | 128 300 |
减:营业外支出 | 315 000 | 167 000 |
三、利润总额 | 1 530 000 | 4 908 300 |
减:所得税费用 | 382 500 | 1 619 739 |
四净利润 | 1 147 500 | 3 288 561 |
审计组在进一步审查后了解或者发现该企业2019年度有关情况如下:
1.销售边角余料89000元,收入暂挂在其他应付款。
2.管理费用中列支90000元业务招待费。
3.财务费用共计300000元。其中:向银行借款1500000元,发生利息支出150000元;向其他单位借款1000000元,支出利息150000元。
4.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环保罚款10000元、赞助费10000元。
5.在投资收益中有150000元为从深圳合资企业分回的利润,适用税率为15%,国债利息收入23000元。
6.境外所得280000元,在境外已缴纳36000元税款。
7.在建工程贷方登记试运行收入59300元。
8.本期收回上一会计年度注销的坏账损失135000元,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 135 000
贷:坏账准备 135 000
同时:
借:银行存款 135 000
贷:应收账款 135 000
9.本年发生物资毁损25000元,该企业参加了保险,年终保险公司支付给该企业赔偿金13700元,企业做了如下会计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9 250
贷:原材料 2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4250
有关部门批准确认为非正常损失后:
借:营业外支出 29 25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9 250
收到赔偿时:
借:银行存款 13 700
贷:应付账款 13 700
10.企业实际缴纳所得税382500元。
11.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10%。
12.该企业为一般纳税人,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
13.该单位适用的流转税率及其附加未发生变动。
14.该单位实行永续盘存制并按月结转产品销售成本。
二、要求
(一)请对营业利润及其相关情况实施分析程序,以确定审计重点和方向。
(二)请指导审计组成员完成下列审计任务:
1.分析营业利润的合理性。
2.提出查找虚减营业收入的审计方法。
3.提出检查虚转、多转营业成本的审计方法。
(三)请计算应补缴所得税税款。
(四)请根据上述业务对被审计单位损益的影响,提出账务调整的意见。(注意:如出现非整数,请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参考答案】
(一)请对营业利润及其相关情况进行分析:
1.计算营业成本、利润比率,见表29:
表29 营业成本、利润比率相关情况分析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 | 百分比 | 2018年 | 百分比 |
一、营业收入 | 9 810 000 | 100.00% | 16 161 000 | 100.00% |
减:营业成本 | 6 570 000 | 66.97% | 9 168 800 | 56.73% |
税金及附加 | 495 000 | 5.05% | 838 200 | 5.19% |
二、营业利润 | 1 715 000 | 17.48% | 4 947 000 | 30.61% |
2.对营业成本、利润及相关情况进行分析并确定审计重点和方向:
从上表可以看出,2019年、2018年营业利润率分别为17.48%、30.61%,前者与后者相比下降幅度较大;2019年、2018年营业成本占营业收入的比率分别为66.97%、56.73%,前者与后者相比增长幅度较大。考虑到2019年营业收入比2018年大幅度下降(下降约39.30%),营业成本的增长令人怀疑。因此,审计的重点应放在检查虚减营业收入和虚转、多转营业成本上。
(二)指导审计组成员完成的审计任务:
1.分析营业利润的合理性:
(1)如果被审计单位销售多种产品,则应当对每个产品或者销售利润率相似的产品组合进行分类,比较该产品或者产品组合2019年的销售利润率与2018年的销售利润率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取得被审计单位的解释并加以证实。
(2)将每种产品或者销售利润率相似的产品的销售利润率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较,看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取得被审计单位的解释并加以证实。
2.审查虚减营业收入的审计方法主要有:
(1)审阅销售发票领购簿,“卡死”2019年被审计单位所使用销售发票的起讫号码,检查其存根联是否连号、作废发票是否各联齐全并加盖“作废”戳记。随机抽取部分存根联追查其是否登账,以查明有无开出发票而未登记销售收入的情况。
(2)审阅产品销售明细账并与仓储部门管理的产成品明细账、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明细账、委托代销商品明细账相核对,检查仓储部门业已发出而会计部门产品销售明细账未做登记的销售。
(3)检查销货合同,将销货合同载明的销货数量与有关销货会计记录对比,检查两者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应取得合理的解释,并加以证实。
(4)抽取部分销售业务,检查其计价是否正确,有无关联方交易或以物易物的情况。
(5)检查是否存在产品销售已经发生但延至下一个会计期间登记入账的情况。
(6)审阅与退货、折让业务有关的审批文件,检查是否存在办理假退货、假折让的问题。
3.审查虚转、多转营业成本的审计方法主要有:
(1)审阅产品销售成本明细账并与仓储部门保管的产成品明细账、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明细账、委托代销商品明细账相核对,检查产品销售成本明细账与后者在数量上是否一致。如果产品销售成本明细账多于后者,则说明可能虚结、多结转产品销售成本。
(2)抽取产品销售成本结转业务,检查其计价方法前后期是否一致、计算是否正确,查明有无通过改变计价方法来调增产品销售成本的问题。特别应注意采用计划成本的,结转成本时是否同时结转了已售产品应负担的产品成本差异。
(3)审查成本结转是否符合配比原则,查明被审计单位是否将产品销售成本提前登记。
(4) 检查退货业务记录,查明其是否随退货相应冲回产品销售成本。
(三)请计算应补缴所得税税款:
1.销售边角余料收入89000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业务招待费超支,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00 000x60%=54 000>9 810 000x5‰=49050(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0000-49 050=40 950(元)。
3.银行借款利息可以据实列支,向其他单位借款利率为15%,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10%的标准,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000元[50 000=1 000 000x(15%-10%)]。
4.环保罚款和赞助费均不得税前列支,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00元。
5.合资企业分回利润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0 000÷(1-15%)-150 000=26 470.59(元)。
6.国债利息收入不征所得税,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3000元。
7.境外所得280000元已缴纳的36000元税款,可全额抵免,应调减应纳税额36 000元。
8.按照税法,在建工程的试运行收入59300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9.保险公司赔款冲减损失,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700元。
1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1530 000+89 000+40 950+50 000+20 000+26470.59-23 000+59 300+13 700=1806 420.59(元)。
11.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1 806 420.59x25%-150 000÷(1-15%)x15%-36 000=389 134.56(元)。
12.应补所得税额为:
389 134.56-382 500=6 634.56(元)。
(四)请根据上述业务对损益的影响,提出账务调整的意见:
1.调整挂账收入,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其他应付款 89 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89 000
2.保险公司支付的赔款应计人收入,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应付账款 13 7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3 700
3.调整应交所得税:
借:所得税 6634.56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6634.56
4.将所得税转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634.56
贷:所得税 6634.56
5.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余额转至本年利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96 065.44
贷:本年利润 96 065.44